5-25 學習障礙學生參加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時是否享有服務措施?

(1)依據教育部修正發佈之「完成國民教育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輔導辦法」中規定,學習障礙學生得於各項升學甄試或考試報名時,向各該招生委員會提出甄試或考試適當服務措施之申請。

(2)學習障礙學生在「學障證明」中必須記載其所需之考試適當服務措施,例如延長考試時間或報讀題目等,並於考試報名簡章中申請考試適當服務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