語言發展遲緩兒的認識

http://www.kmu.edu.tw/~kmcj/data/9501/14.htm

復健科 黃淑貞 語言治療師 黃茂雄 主任(95年1月)

語言發展隨著時間經驗的累積,心理與生理的成熟,似乎不須特別的努力,便能開口說話,至五~六歲時均能自然而然的學得複雜的語言系統而達到良好的溝通,但對某些幼兒而言,語言的獲得卻是困難重重,必須透過特殊及適當的教導方能漸漸習得。

一般常見語言發展遲兒的現象如下:幼兒迄半歲時,對聲音仍未有反應。幼兒迄至一歲時,仍未說任何言語。二歲時,仍不會用口語表達自己的需求。三歲時,構音的清晰度不佳,含糊不清。四歲時句子的結構有明顯的錯誤。五歲時仍以簡單句來對話,描述事件時,內容空洞又不流利,讓人無法理解。

影響幼兒語言發展之因素可包括下列各項:

(1).智能發展問題:語言是相當複雜的符號系統,須具備相當程度的智力,包括記憶、推理、判斷、類化、歸納等認知功能,才能學得好的語言,智力愈低,學習能力欠佳,語言能力就愈差。

(2).聽力問題:靈敏的聽覺是學習語言必須具備的要件之一,能正確的分辨語音和詞句,聽障兒被剝奪了聽取他人說話的機會,同時也無法有效監聽自己的話語,對語言的學習便困難重重了。

(3).口腔功能欠佳:口語的發展與口腔動作有極密切的關聯,口腔動作發展可分為下顎、唇、舌頭各部份,它們在構音動作扮演極重要角色,同時與進食的技巧發展也有相關。

(4).感覺動作障礙:皮亞傑(Piaget)認為二歲以前的孩子,是以感覺動作為基本行為模式。經由口、手、眼各種動作感官的協調,使其認知方式由外在、粗淺、簡單轉變為內在、精密、複雜。並開始以語言來表達事物。腦性麻痺兒童在感覺動作的發展上有障礙,故其語言發展有所障礙。

(5).行為與情緒因素:自閉症及過動兒因為大腦中的抑制系統出了問題,無法注意力集中,自我控制能力差,造成學習障礙,在口語的表現就有困難。

(6).學習環境缺乏:也就是文化刺激不夠,由於受照顧者的過度保護或棄之不顧等極端情形,孩子活動受限,減少了許多學習的經驗。

面對這些語言發展遲緩兒的治療,應從整體性的由發展口語前期能力發展、認知、語言的發展等各方面來著手,當然父母的積極參與,會使治療計劃進行的更加順利完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