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-21 何謂過動症?

(1)「過動症」其原文全名為Attention 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﹙ADHD﹚,即是「注意力缺陷過動症」。ADHD的定義為——藉由規則遵守以及因果判斷來調整或維持行為的能力有發展上缺損。其主要的特徵為:分心、不專注、衝動、過動。

(2)在生活中常見到以下現象:注意力短暫、容易分心、聽覺貧弱、完成度低、織能力差、分裂性高、體能氾濫、情緒氾濫、不易滿足、易責怪他人、對批評過度反應、長期假扮等。而這些缺失在童年早期顯得明顯,雖然它們會隨著神經的成熟而改善,但相較於在相同功能亦隨著年齡發展而進步的同年紀一般孩童來說,這些缺失仍然持續著,且在本質上可能是屬於長期慢性的。

(3)若以一般人的方式來教育和要求學習障礙者,當然無法使其理解而順利學習。例如老師說:「請走到門外去」,他可能聽成聽成:「請門走出去」,就會得到一個令人瞠目結舌、不知所云的回答。如果上述情形經常發生,他將被誤為注意力不集中的搗蛋者,或被稱之為「過動症」。

(4)過動兒可能EQ較差,但與IQ是兩回事,不要認為過動兒的智力有問題,只要讓他們學習處理好過動情況,他們的能力與一般人沒兩樣。